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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各位同学: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各楼栋临时党支部指导老师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党务工作室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若干名。

三、评选对象

“社区党员之星”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社区党员之星: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2.社区入党积极分子之星:尊敬师长,团结他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楼栋临时党支部推荐(各楼栋所属临时党支部见附件3)、学院党委评选、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六、有关要求

1.各楼栋临时党支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在社区育人工作和模范引领中的重要意义。

2.各楼栋临时党支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楼栋临时党支部构建机制,培育典型通过“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七、材料报送

1.电子版:申请人按格式“楼栋临时党支部名称 姓名 申请奖项名称”命名申请表文件名,于12月20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caurwsxb@163.com,

2.纸质版:个人手动签名,双面打印,经楼栋临时党支部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于12月20日中午12点集中交至52栋文心斋。

联系人:叶子铭 13544668123

陈妙湘 13553789832

邵荣泰 13682289277

施冬梅 13553579597

李雨竹 13923548933

八、其他

     请有意申请“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奖项的同学加入群聊(如图)。


 

       附件1: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党支部“党员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党支部“积极分子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3: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2020年社区党组织架构.xlsx



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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